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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圳龙岗公租房配租指南(房源+认租+选房)

2021-04-18发表
一、配租对象
2020年9月28日前(含本日)为龙岗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低保、低保边缘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认租家庭是否具有本次配租对象的资格,以证件颁发部门(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核查结果为准。
注:户籍信息以2020年9月28日18:00前属于龙岗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
二、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恒地悦山湖、信义荔山御园、公园里花园三期、丹郡花园、大族河山花园一期、东部英郡假日广场、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吉祥里豪庭、金地凯旋广场、平吉上苑一期共10个项目87套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恒地悦山湖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与横一路交叉路口北侧,供应房源共14套,其中单身公寓1套(建筑面积约27㎡),一房1套(建筑面积约33㎡),小二房5套(建筑面积约49㎡),大二房7套(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
单身可选单身公寓和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91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20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二)信义荔山御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路69号,供应房源共32套,其中小一房26套(建筑面积约46㎡-49㎡),大一房4套(建筑面积约50㎡),小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56㎡)。
2.配租标准。
单身可选小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59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4.38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三)公园里花园三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与丹平快速交叉口,共8套,其中单身公寓4套(建筑面积约44㎡),一房4套(建筑面积约44㎡)。
2.配租标准。
所有家庭可认租。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四)丹郡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南路123号,供应房源1套,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9㎡,。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90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五)大族河山花园一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北路,共6套,其中一房5套(建筑面积约52㎡),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7㎡)。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5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六)东部英郡假日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立信路与龙岗大道交叉口,共2套,其中小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56㎡),大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1㎡)。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13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6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七)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银威路与龙富路交叉口,共4套,其中小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56㎡),大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61㎡)。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74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3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八)吉祥里豪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共2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9㎡。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1.67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9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九)金地凯旋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大道,共15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58-62㎡。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4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十)平吉上苑一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河路与平吉大道交叉口,共3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4㎡。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1.1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3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0年12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的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8.上述项目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三、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http://zjj.sz.gov.cn/zfbzfw/),点击页面的“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9:00至2020年10月14日18:00。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在册轮候申请人如已取得低保、低保边缘及抚恤定补优抚认定但尚未在轮候库信息中进行变更的,应在2020年10月10日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fbzfw/)完成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信息变更咨询电话: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0年9月28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0年10月14日18:00。
4.政策咨询。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19室。
电话:28589935、28589937;
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将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供应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均为学位已锁定房源的,放弃选定则不视为弃选。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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