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广征民意。意见稿拟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增至98天。同时细化流产假期,并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也做了细化。
据了解,早在2008年2月,原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根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将条例名称改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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